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为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本次竞争性磋商由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实施。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广文旅康养-2023-JZCS-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需求:根据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直接管理的控股(参股)子公司经营和风险防控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的预防法律纠纷,加强全体员工法律意识。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
5、磋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采购包划分:本次磋商不划分采购包。
7、项目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 通用资格要求:
A、响应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成交)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违法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故除本条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余各处体现的联合体内容均不适用。
4、专用资格要求:
响应人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执业许可证须通过最新年检审核,并且已连续正常执业满3年以上。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3、磋商资格不允许转让。
4、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2号康隆财富旺角21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等在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2号康隆财富旺角21楼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5283964013
联系电话: 0839-2309939
电子邮箱: 3231911556@qq.com
办公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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