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公示公告   >>  广元市武则天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广元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创园区项目大华中街2#楼部分商铺公开招商公告

广元市武则天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广元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创园区项目大华中街2#楼部分商铺公开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15:23    来源:本网    阅读:1520次

根据广元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创园区项目招商进度,现针对大华中街2#楼部分商铺进行公开招商,特诚邀社会各界潜在投资酒店的商家进行谈判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创园区项目

广元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创园区项目(曾用名:烟波坊美食城)(以下简称“园区”)主要以老棉纺厂区为主,由四街一厂组成,项目以大华纱厂自建厂以来的历史变迁为开发背景,以原大华纱厂厂房为设计载体,通过完善技术设施建设、改造建筑风貌,增加生活配套、文旅消费、城市生活、美食餐饮等业态,致力打造成最具广元特色的文化旅游商业综合体。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约29000㎡,实际投资约2.8亿元。

二、招商资产(房屋)的状况及现状

1.本次招商(招租)资产为广元市武则天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改造的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创园区项目大华中街2#楼部分商铺,详细情况见附件《招商资产明细表》。招商资产以最终竣工验收为准。项目周边商业成熟,配套完善,人流量大,交通便利。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然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招商资产现状:改造中。

4.招商形式:按规划方案对外招商。

5.租赁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酒店、民宿类项目。

6.承租方除须向出租方交纳首期房租外,还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情况下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给承租方。

三、意向承租人需符合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确定承租人方式

通过磋商谈判确定承租方。

、信息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对外招商将在广元日报、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gywljt.cn)发布招商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

公告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为期7个工作日

凡有意参加投资本项目的商家,请于公告期内到广元市武则天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老城棉纺厂一楼大厅)进行报名登记

、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时间为: 2021326日上午9:00时,地点:广元市武则天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七、其他披露事项

1.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2.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周边的全部安全责任。

、免责条款

该处房源在租赁期内如遇到政府政策规定的要求,承租人(企业)必须无条件配合和终止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还房源,租赁方不对承租人(企业)进行任何赔偿。

、联系方式

广元市武则天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一段570号

联系人:女士、贾女士

联系电话:0839-2311788 18981225511 13308127723

广元市武则天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1..png

2..png

联系电话: 0839-2309939

电子邮箱: 3231911556@qq.com

办公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8楼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2024   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22016234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