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基本情况
(一)房屋出租现状(详见附件1)。
(二)广元市利州区大西街、北街商铺部分合同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
二、招租形式
(一)成交方式:综合评分方法。
(二)综合分数最高的为成交竞租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报名及磋商事项
(一)参加本次招租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招租拒绝联合体报名参与;
3.竞租方经营的项目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资质由竞租方自己办理;
4.中选承租户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
5.多处门面商铺需分开投标。
(二)项目报名:
1.凡有意报名参与本招租的竞租方,公告时间内自然人(带居民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及企业等(带上营业执照)在 广元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1日。
(三)项目磋商
1.磋商时间:2022年4月22日15: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8楼)。
(四)响应文件内容: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需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参与需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法人、受托人需带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详见附件3)、方案(格式自拟)、承诺函(详见附件4);
4.竞租方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若有,格式自拟)。
注:以上文件的复印件,企业须加盖鲜章(个人签字捺印),并全部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
(五)竞租保证金
1.交款方式(一次性交纳):凡有意参与的竞租方,请于交款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交纳竞租保证金(见附件一)。
2.交款截止时间:2022年4月21日15时00分前(竞租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竞租无效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责任),未成交竞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方签订合同后结无息退还。
名 称:广元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元苴国路支行
账 号:2309446809020124968
(六)联系人:敦女士 联系电话:13981240023
四、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广元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函
广元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一、我方全面研究了“广元市利州区北街、大西街门面商铺招租的公告”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招租活动。
二、我方自愿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各项要求承租,并向招租人交纳租金 元/年,即 元/㎡•月。
三、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用于租赁报价。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租赁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承租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捺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2022年4月 日
承诺函
广元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作为本次租赁项目的承租人,根据招租公告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招租拒绝联合体报名参与;
3.竞租方经营的项目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资质由竞租方自己办理;
4.中选承租户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
5.多处门面商铺需分开投标。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租公告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租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租公告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招租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租赁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承租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捺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2年4月 日
联系电话: 0839-2309939
电子邮箱: 3231911556@qq.com
办公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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