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公示公告   >>  凤翔楼二、三楼招租公告

凤翔楼二、三楼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5 00:00    来源:本网    阅读:7797次

现对凤翔楼二、三楼进行公开招,特诚邀有意愿投资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商家参与竞租。

一、招租标的物情况

凤翔楼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大西街西北侧约80米(老城大西街与上、下河街交汇处靠河边),栖凤湖旅游区核心区域,是广元地标性建筑之一,总面积为607.27平方米,其中一楼面积为208.56平方米,二楼面积为268.12平方米,三楼面积为130.59平方米。招租面积为398.71平方米。

二、租赁方式

(一)现状及出租形式:二、三楼空置,按现状整体对外出租。如承租方需改变现状需向出租方申请备案。

(二)租赁业态品茗、餐饮(用电)、古装服饰店等。

(三)招租底价176832元/年

(四)保证金收缴办法

租赁保证金:承租方除须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赁费外,还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2个月租金(取整)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情况下,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给承租方。

(五)租赁合同期限及免租期:为保障双方权益,合同期最长3年,免租期不超过2个月。

(六)租金收缴办法

1.租金标准: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为准租金实行预缴,支付方式:半年支付。每两年租金递增3%

2.具体支付方式为承租方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全额缴纳半年租金,转款到指定账户,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承租方应于上一缴费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下一缴费期合同租金,以此类推。

、意向承租人需符合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确定承租人方式

采用价高者得。(意向租金及业态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吴女士

  话:15883566055

  箱:1147639753@qq.com

、信息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对外招租通过集团公司官网、公司公众号等渠道公开进行信息发布。

、其他披露事项

(一)租赁期间房屋安全所需设备更换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及零星维修维护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周边的全部安全责任。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及标的物的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气的使用不当、在屋内摔倒等给承租人和同住人造成的人员伤亡,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如利用此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拖欠房费房租超过30天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

(六)承租人租赁期间店铺招牌须冠名“女皇味道”品牌,且使用“女皇味道”供应链相关产品。

、免责条款

该处房屋在租赁期内如遇到政府政策规定的要求,承租人(企业)必须无条件配合和终止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还房屋,租赁方不对承租人(企业)进行任何赔偿。

 

联系电话: 0839-2309939

电子邮箱: 3231911556@qq.com

办公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18楼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2024   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2022016234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2号